【生命見證】十大優美原則—每日一次禱告記念需要者:從苦境轉回
從苦境轉回 作者:邵梁淑瑤姊妹
一向以來,我的禱告都是千篇一律,每次來到神面前,總是嘴不停的向主訴說自己的要求—神啊!我想事情能如此這般的求袮為我成就,或不是就是說主啊,我想事情能這樣那樣就最好,求袮為我成全。我的禱告如同「上車、下車」,誤將「單刀直入」以為是「傾心吐意」,完全忽略主是全能全知的神。在寶座前我不但沒有向主感恩讚美,更沒有預備與主親近的心,我這種有口無心的禱告變成自說自話,怪不得聖靈因我而有說不出的嘆息了。感謝主,祂憐憫我的愚昧,不但沒有向我掩面,還光照我的幽暗。約伯為他的朋友禱告,耶和華就使他從苦境轉回。主的教導提醒,使我驚覺自己的自私愚鈍。禱告本來就不是「各家自掃門前雪」的事,還要為人代求,「第一要為萬人懇求、禱告代求、祝謝,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,也該如此。」這樣看來,我離達標還有一段距離。
當教會推行十大優美原則的時候,我從一到十的原則中檢視自己,發覺自己做得不夠好,有些還未曾做到,當中亦有些令我感到為難。我的禱告已是如斯強差人意,再去為別人守望,我覺得自己應付不來;我家住東區,又要照顧智障的女兒,每月一次返祈禱會已經做不到,更遑論早禱會了。記得曾有姊妹說過,參加祈禱會的人,要很懂得祈禱才行,否則就相形見絀,這也使我不敢舉步,那怎麼辦呢?
就這樣放下了一段時間,在一次家庭聚會中,我的姨甥們都低著頭把玩手提電話,不知是樂在其中,還是心無所寄,我察覺他們好像有點落寞無聊,多是獨來獨往,還未有伴侶,我心想起神曾在聖經說:「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。」(創2:18),又說「無一沒有伴偶」(賽34:16)。就每天為他們禱告祈求,求主為他們預備最好的幫助他們,後來我覺得既然天天為他們求伴侶,何不把其他還在等待中的人名字加入禱告中,來個順水人情,一舉兩得也不錯呀!我為有需要的人禱告,就是這樣開始的。
將為別人守望成為習慣,都不是一下子的事,我起初只會為自己身邊家族親人守望,漸漸成了習慣後,我才為熟悉的人和有需要的人祈禱,我的禱告範圍好像擴闊了一些,可是我還未能返祈禱會。感謝主,祂憐憫我的不足,再施恩為我開路,雖然我未能返晚上的祈禱會,但當我女兒在日間去了庇護工場後,我的時間就可以閒著,就有姊妹邀請我參加逢星期五上午在教會圖書館的祈禱小組,是為患病的人禱告,當中有接受化療、電療的人士,我們有詩歌敬拜、祈禱分享、彼此代求,表面看來好像是我們為別人祈禱、守望,實情是我們自己得益,有屬靈的操練,以前我的薄弱禱告內容,就因為這樣操練多了,現在才能稍為像樣,每當我為別人守望禱告,在同時亦得到別人為我代禱、祝福,真是互相效力的最佳實踐。感謝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