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生命見證】十個優美原則
一生立志順服跟從上帝
某天,我在小巴上回憶起與母親相處的某些片段,兩行眼淚悄悄地溜下來,那時,我的整顆心被注入了一股暖流,好像經歷了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。當我發現與母親的關係是前所未有的貼近和親密。我一邉哭、一邊想:「我如何回應這段關係呢?我可以怎樣報答母親?母親不斷為我付出和犧牲,我可以為她付出什麼以表達我對她的愛?可是……就算我付出更多,相比起她對我付出的,似乎太微不足道了……!」
由剛信主至2013年,我與神的關係豈不也是這樣嗎?我與祂一起經歷我人生許許多多的高山和低谷,正如約伯所說:「我從前風聞有你,現在親眼看見你。」去年,我不斷思想我與神的關係。信主二十年,我與神的關係一直在變化。我與神的關係是一點一滴經營而來的,這種微妙的改變只能去感受、投入,才會明白,不單是理性上「知道和明白」,更重要是去感受及觸摸。這份「扎實」的感覺乃超越我的視覺、聽覺、嗅覺、味覺、思想,祂每天彰顯在我的生活裡,祂的愛暖透我的心、溶化我全人。縱然是在被管教時,也能感到自己是被愛的一位。
「順服」對我來說是甚麼意思?
有人解釋「順服」英文字SURRENDER的意思是:「將一些東西,交給別人,意思就是將一些你所得到的東西,放手不管;可以包括你的財物、權柄、志向、甚至你的生命。」更有人形容「順服」就像「投降」,正如那些戰俘戰敗一樣。
當我順服神的時候,我是戰敗?我是被迫?我是不甘願?……我很喜歡一句話:「被迫的愛就不是真愛。」若這位道成肉身的神以祂的犧牲來「強迫」我愛祂;那麼,我就很可憐吧!又有人說:「我要學『順服』。」順服有一套方程式嗎?能學「成」嗎?若然有一天,我終於學成了,是因為我很棒嗎?我比人更有智慧、更強、更懂聖經嗎?還是,我「要」順服只因為這「是」聖經的命令?是為要換取更多的恩典和祝福?還是因我要效法主耶穌基督的榜樣?
當傳道人邀請我寫一篇文章,題目是「一生立志順服跟從上帝」,我感到很好奇,亦感到很難落筆。我要「現在」向人宣佈自己一生立志順服跟從上帝?刊登了後,我就不能反口嗎?誰會發現有一天我突然「轉軚」?我敢擔保自己堅持忠貞直到離世的一天嗎?
全都不是!
全因著神持續的憐憫和不住的大愛,祂主動尋找、拯救一位「從前與基督無關、在以色列國民以外、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,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、沒有神」的我。神對我那份無條件的愛和看顧,就好像母親對我的一樣,「祂」為我所做的一切感動了我;也因為「祂」令我更明白「祂」為我所做的全部。既然祂讓我的人生不但自己豐盛,更能將盼望、祝福和愛帶給身邊的人,為何我還要選擇走一條自己掌握不到的路呢?